一、主办单位:
浙江树人大学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树人大学体美劳教育中心(公体部)
三、协办单位:
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校工会、校团委、后勤保障处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21年5月18日下午13:30-16:00,杨汛桥校区
五、参赛单位:
管理学院、城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信息科技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艺术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家扬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六、竞赛项目:
男子短距离赛、女子短距离赛;男子团队赛、女子团队赛。
七、参赛办法:
1. 各队可报领队一名(院领导),教练员一名(教师),男女运动员各4名;
2. 短距离赛各位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团队赛各组别参赛人员为3人,每个学院各组别限报一队;
3. 参赛的学生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必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学生,参赛时随身带学生证备查;
4. 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八、竞赛方式:
1. 比赛按《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执行;
2. 比赛地图执行IOF《ISSprOM2019》标准;
3. 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4. 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运动服、鞋、佩戴号码布,持专用指南针独立完成比赛;
5. 指南针及比赛器材由公体部提供;
6. 本次赛事使用指定的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九、报名方式:
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1日前报送至公体部办公室(杨汛桥校区体育馆三楼)。
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18058882116;
徐老师,联系电话:13958173408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方式:
1. 男女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队赛积分加倍;
2. 对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前六名的运动员发给证书。
十一、裁判员选派:
本次比赛裁判员统一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安全管理
1. 参赛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全程负责制。
2.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请各单位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3. 各参赛单位在比赛期间请按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4. 比赛当日拱宸桥校区的参赛队员请统一乘学校交通车前往杨汛桥校区。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为校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浙江树人大学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