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第二十九届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美劳教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
校办、教务处、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校团委、校工会、后勤保障处
四、比赛日期、地点
2022年10月27-28日,浙江树人学院杨汛桥校区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
管理学院、城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信息科技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艺术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分工会。
六、竞赛分组
学 生:男子组、女子组。
教职工:(以工会文件为准)
1、 教工男子甲组:45周岁以上(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
2、 教工男子乙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 教工女子甲组:40周岁以上(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
4、 教工女子乙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110米栏、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体测四项全能(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50米),共14项目。
2、学生女子:100米栏、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体测四项全能(一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50米),共14项目。
3、阳光体育赛事(以学院为单位参赛):跳绳:男子30秒单摇跳,女子30秒单摇跳;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拔河;同心鼓;大脚板;旋风跑。
4、教职工:男子乙组50米、男子乙组铅球、男子乙组立定跳远、男子甲组铅球、男子甲组立定跳远;女子乙组50米、女子乙组铅球、女子乙组立定跳远、女子甲组铅球、女子甲组立定跳远、;男子3000米,女子3000米,羽毛球投准、手足情深、旋风跑。(以工会文件为准)
八、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由学院领导担任),教练员1名。
2、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个单项限报3人;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阳光体育项目单项限报3人,集体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每项目男女各半),体测四项全能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名(不得兼报其他单项,接力除外),报名表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各单位同一性别的运动员不得超过45人。
4、教职工参赛由学校工会负责。
九、运动员资格
1、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必须是全日制在校注册的学生。
2、凡参加男女800米(含800米)以上比赛的运动员,须有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交体美劳教育中心杨汛桥体育馆303办公室熊善虎老师。
3、运动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比赛作风和比赛道德,做到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十、报名办法
请各学院10月14日16∶00前在运动会报名系统上填报报名表,报名网站:www.tjydh.net/bmv10/index.asp?id=18965,为了更好的做好本次报名工作,体美劳教育中心在两校区均安排报名系统填报培训会,杨汛桥校区10月9日中午12:30报告厅203会议室,拱宸桥校区10月10日中午12:30在体育馆会议室,请各学院派一名辅导员,一名操作学生准时参加,并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学习和操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蔡勇老师。
教职工参赛名单由各分工会统一报学校工会,联系人:蒋锦蓉老师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规则: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如报名不足3人(队)的不作比赛项目,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并通知运动员改项目,不得换人。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体质测试四项加倍),如遇单项报名不足8人(队),减1名录取名次,计分方法不变。
2、阳光体育赛事项目取个人或团体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如遇单项报名不足8人(队),减1名录取名次,计分方法不变。
3、团体总分取前六名。如积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4、破校纪录者加9分。
5、教职工单项均取前八名。
6、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4—8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团体前六名的单位颁发奖牌(杯)。
7、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评选办法另订),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由组委会颁发奖牌或奖状。
十三、注意事项
1、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发放。
2、竞赛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场,进入赛场的须凭组委会提供的证件。
3、比赛器材:男子铅球7.26㎏,女子铅球4㎏;男子110米栏栏架高0.914米,女子100米栏栏架高0.762米;教工男子铅球5㎏,女子铅球4㎏。
4、暂定于10月25日下午(周二)12时30分,举行线上会议,请各学院派代表准时参加。并请于25日前加入第二十九届运动会微信群。
十四、本规程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为浙江树人学院第二十九届运动会组委会。
浙江树人学院第二十九届运动会组委会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