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为主题的群众性学生体育锻炼活动的精神,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整体健康水平,活跃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学校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将举行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体育运动会。具体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二、赛事主题:
“迎亚运、助申硕”
三、承办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教育中心
四、协办单位:
教务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后勤保障处、工会、团委、学生会。
五、竞赛日期、地点:
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在校内举行。(各项目比赛日期、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六、参加单位:
管理学院、城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信息科技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艺术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分工会。
七、竞赛项目:
设秋季田径运动会、春季趣味运动会、男子篮球、女子篮球、混合排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5人制)、网球、乒乓球、定向运动、健美操、冬季长跑,羽毛球、游泳、体质测试等共十五个竞赛项目。
设教工田径、趣味比赛、游泳、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共六个竞赛项目
八、各项目竞赛日期 :
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竞赛计划表 |
序号 | 时间 | 项目 | 举办校区 | 备注 |
1 | 2022年11月 | 冬季长跑 | 杨汛桥 | |
2 | 2023年3月 | 乒乓球(学生、教工) | 拱宸桥、杨汛桥 | |
3 | 3-4月 | 男篮(学生、教工) | 拱宸桥、杨汛桥 | |
4 | 4月 | 网球 | 拱宸桥、杨汛桥 | |
5 | 4月 | 女足 | 拱宸桥、杨汛桥 | |
6 | 4月 | 混合排球 | 拱宸桥、杨汛桥 | |
7 | 5月 | 羽毛球(学生、教工) | 拱宸桥、杨汛桥 | |
8 | 5月 | 男足 | 拱宸桥、杨汛桥 | |
9 | 5月 | 女篮 | 拱宸桥、杨汛桥 | |
10 | 5月16日 | 趣味运动会(学生、教工) | 拱宸桥 | |
11 | 5月 | 定向 | 拱宸桥、杨汛桥 | |
12 | 10月 | 游泳(学生、教工) | 杨汛桥 | |
13 | 10月 | 健美操 | 拱宸桥、杨汛桥 | |
14 | 2022年度 | 体质测试 | 拱宸桥、杨汛桥 | |
15 | 11月2日、3日 | 田径(学生、教工) | 杨汛桥 | |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代表本学院参赛(继续教育学院须是脱产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参加篮球、足球、定向、800米及以上剧烈竞赛项目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运动员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有违反竞赛规定者,即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处分并全校通报。
十、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比赛时均采用中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则。
(二)各学院一经报名,除因报名人(队)数不足取消比赛项目外,一律不得更换队员和项目。
(三)竞赛方法
1.需两校区分组循环的:
第一阶段:比赛分为拱宸桥小组、杨汛桥小组两个小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个别不采用分组比赛的项目除外),各自进行小组排名;
第二阶段:拱宸桥小组、杨汛桥小组前二名交叉赛,争夺冠亚军及三四名,拱宸桥小组第三名、杨汛桥小组第三名争夺第五六名。(原来为并列名次)
2.不进行两校区分组循环的:
按照赛程决出第一名至第六名。
(四)具体竞赛规程如下:
1. 田径运动会: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执行。
2.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混合排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5人制): 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篮球、排球、足球各竞赛规程》执行。
3. 网球:按团体赛的形式进行比赛。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网球竞赛规程》执行。
4. 乒乓球 按团体赛的形式进行比赛。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执行。
5. 定向运动: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定向运动竞赛规程》执行。
6. 健美操: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健美操竞赛规程》执行。
7. 羽毛球:按团体赛的形式进行比赛。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羽毛球竞赛规程》执行。
8.体质测试:取2022年度报教务处的各学院及格率进行换算,涵盖全年级本专科学生。
9.游泳: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游泳竞赛规程》执行。
10.趣味运动会:按《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竞赛规程》执行。
十一、团体总分:
(一)总团体录取前六名。
(二)总团体分,以代表团在各项目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总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则以各项目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各比赛项目名次得分规定如下:
1.田径、游泳比赛各项均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接力,全能项目加倍)计入团体总分。
2.男子篮球、女子篮球、混合排球、男子足球比赛的前六名,均按 7、5、4、3、2、1分的八倍计入团体总分。
3.女子足球(5人制)取比赛前六名,按7、5、4、3、2、1分的二倍计入团体总分。
4.网球、乒乓球,羽毛球团体比赛的前六名,均按7、5、4、3、2、1分的三倍计入团体总分。
5.定向运动短距离和团队赛均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分(团队赛加倍)计入团体总分。
6.健美操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均按7、5、4、3、2、1的四倍计入团体总分。
7.冬季长跑比赛取前六名,按7、5、4、3、2、1的四倍计入团体总分。
8. 体质测试合格率取前六名,均按 7、5、4、3、2、1的八倍计入团体总分。
9 趣味运动会各项取前六名,计算总团体,分别按7、5、4、3、2、1分的四倍计入团体总分
10.如田径、游泳不足八队,其他项目不足六队,名次减一名录取。
十二、录取名次、奖励:
(一)比赛项目的录取名次和奖励见单项竞赛规程。
(二)各单项赛事团体前六名奖励单项团体奖牌和奖状,并前三名颁发奖状和金银铜牌。
(三)设团体总分前六名(各单项赛事成绩累计),颁发奖杯或奖牌。
(四)体质测试总分只颁发学院奖牌,不再颁发学生奖状和奖牌。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一)本届运动会评选及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6个、“体育道德风尚奖” 运动员每个代表队男女各2名、 “体育道德风尚奖”学生裁判员20名。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奖励奖牌。“体育道德风尚奖” 运动员、 “体育道德风尚奖”学生裁判员,奖励奖状。
(三)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四、报名: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必须重视赛前训练和竞赛中的安全工作。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