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亚运,助申硕”
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提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等系列讲话精神,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整体健康水平,活跃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将举行浙江树人学院第三十届体育运动会男子篮球赛。具体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教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
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后勤保障处、团委、校篮球社、各分工会
四、竞赛日期
2023年3月25日-4月2日
五、比赛地点
预 赛:拱宸桥校区室外篮球场、体育馆主馆
杨汛桥校区室外篮球场、体育馆主馆
总决赛:两校区冠军争夺总冠军,在杨汛桥体育馆
六、参赛单位
管理学院、城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信息科技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艺术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分工会教职工篮球队
七、参赛办法
学生组:
1、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名。
2、须备有统一的篮球比赛服装,号码4-15号。
教工组: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2、报名表需填写队员服装号码(0-3号不能用)。
3、凡参加比赛的运动队,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换和增补。
八、参赛条件及联席会议时间
1、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代表本学院参赛,(继续教育学院须是脱产在校全日制学生。)
2、参赛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必须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上交材料:
1)纸质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运动员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参赛运动员体检报告单
2)扫描件报名表
3)上交日期:在2023年3月20日12:30之前将上述材料交石一童老师,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97446835@qq.com,联系电话:13018965252(报名表见附件)。
4)联席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12:00进行(各学院负责人报名后扫码进入钉钉群)。
九、竞赛办法
1、分组:学生组、教工组
学生组:(采用全场5vs5进行比赛)
拱宸桥小组:信息与科技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杨汛桥小组:管理学院,城建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艺术学院。
教工组:(采用和半场3vs3进行比赛,竞赛赛程另行通知)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
2、学生组
1)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5vs5最新《篮球规则》。比赛时间:比赛采用四节制,小组赛毛时每节10分钟,犯规罚球及最后2分钟停表。决赛采用净时间每节10分钟。
2) 第一阶段分二组,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各小组取前3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及同名次决赛混合的方式决出1-6名。比赛办法为:第一阶段各组第一名对阵另组的第二名,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组的第三名决5-6名。
3、教工组
1)参照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三对三篮球比赛规则》。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各小组取前俩名进行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及同名次决赛混合的方式决出1-6名。
4、如教练员、运动队(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员判罚的,在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后,仍不恢复比赛,致使比赛延误或中断超过5分钟的,即判为罢赛。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出现拒绝退场、拒绝领奖的行为,其处罚等同于罢赛。
5、凡无故弃权的,以前赛项获得的成绩无效,并取消其参加以后项目的比赛资格。
6、规定比赛时间迟到15分钟及以上作弃权处理。
8、室外比赛如遇雨天,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次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高者名次列前。
2、本次比赛学生组按竞赛成绩录取前6名,并按田径单项成绩八倍记入团体总分。
3、教工组取前6名,按照田径单项成绩四倍计入教工团体总分。
十一、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比赛中要服从裁判,若出现问题,由各领队向裁判长提出书面报告进行交涉。
2、运动员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有违反竞赛规定者,即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处分并全校通报。
3、比赛前务必有学院老师或辅导员在场,方可进行比赛,否则不予开赛。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浙江树人学院体美劳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